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兩人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早被上訴庭駁回申請,兩人要合共支付三十多萬元訟費。判詞指,兩人無法證明上訴時會有合理勝算,並反駁梁頌恆及游蕙禎代表律師提出的論點,說關於宣誓的憲制爭議,只有法庭可以定奪,立法會秘書長或主席,身為監誓人,只有相關的行政功能。上訴庭法官並指本港法庭充分理解、尊重人大常委會釋法權力,釋法能澄清同補充法律,基於《基本法》同一國兩制,法庭有責任遵從釋法內容。

梁頌恆在庭外表示,裁決是意料之中,會直接上訴至終審法院,亦會因應新的法律觀點及上訴理據,申請將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以及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加入法律團隊。梁頌恆承認目前在申請法援及開庭按金都未準備好,稍後再行處理,眾籌仍以五百萬元為目標,目前籌得約五十五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