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立法規管醫療儀器,部份高風險醫療美容儀器需由醫生、或受監管下使用。經民聯梁美芬指,幾年前的DR美容事件,亦是由醫生負責,批評立法建議是「黑狗得食,白狗當災」。民建聯葛珮帆亦表示不會支持,認為是扼殺美容業發展。民主黨黃碧雲則支持規管,但認為其他儀器,包括視光、物理治療等,也需要納入規管。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說,立法建議主要規管儀器,而不是針對個別行業,日後所有醫療儀器都需要向衛生署註冊。她又說,部份類別的儀器,完成政府認可課程的人士亦可以使用,衛生署正研究推出課程,令業界人士符合使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