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表示,警方去年八月已經向律政司提交涉及二百八十七名和佔領行動有關被捕人士的調查報告,律政司在去年底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當中包括三名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朱耀明和陳健民,警方正跟進中,相信會採取進一步行動。袁國強又指,有約一千人涉及佔領行動被捕,至上月底有八十一人被定罪,罪名包括非法集結、襲警、非禮、縱火等,判刑由監禁兩日至十個月不等。
袁國強又指,佔領行動衍生的刑責問題,為律政司帶來相當挑戰,被捕人士和證據繁多,需時審視,強調處理過程中無受到政治壓力。對於建制派議員批評工作太慢,被捕人士刑責過輕,袁國強就指,不應憑主觀意願認為案件應該如何處理,就對法治有質疑,應該相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