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辯論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的無約束力議案。提出動議的工聯會麥美娟表示,雖然政府去年四月推出新措施打擊財務中介,但仍無法解決問題,只是將規管的責任轉移到放債人身上,認為政府要將財務中介納入法例監管,訂立發牌制度,並規定不可以向借貸人收費。
街工梁耀忠指,有個案受害人曾經向警方報案,但被指屬私人糾紛,促請政府向前綫執法人員提供清晰的指引,並設立財務中介從業員登記制度,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