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辯論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的無約束力議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自去年已經向放債人施加額外條件,在處理由中介轉交的貸款申請時需盡責審查,認為有效打擊濫收費用問題,實施兩個多月以來市場反應正面,政府會在新措施實施半年後檢討成效,再考慮是否需要推行更多措施。
提出動議的工聯會麥美娟表示,政府只是將規管的責任轉移到放債人身上,認為政府要將財務中介納入法例監管,訂立發牌制度,並規定不可以向借貸人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