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員佐級協會,計劃今日去信行政長官,要求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正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的方式,保障執法人員免受挑釁,主要會針對公安條例第17B條作修訂,令警務人員有一個受尊重、有尊嚴的環境執法。
梁美芬指,有意見認為因為警民關係緊張而不應立法,又認為警員「有糧出」,可以承受侮辱,都只是藉口和歪理,又比喻教師同樣都「有糧出」,也不應鼓勵學生侮辱自己,如果學生經常侮辱老師,早就被記過,甚至被踢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