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表示,政府現階段無計劃就侮辱正在執法的公職人員立法,但對於是否需要立法,持開放態度,並會探討可行性,蒐集各地規定、案例、執法成效等資料研究,如果政府有立法建議,會諮詢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他表示,近日社會熱烈討論有關立法,但意見分歧,甚至兩極化,政府進行任何立法建議,會小心作出全盤考慮,包括是否可達到預期目的和效果、罪行能否有清晰界定和規範、有否可接受的抗辯理由等。

黎棟國表示,公職人員一向不偏不倚,服務市民,理應受到尊重,任意侮辱他人的行為是不應該的,是文明社會不接受,希望大家理解和尊重公職人員,自律和守法,配合他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