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透過立法會秘書,回覆二十六名民主派議員,指早前未有批准議員在大會上提出急切質詢,跟進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選民資料的電腦事件,是因為未符合「性質急切」的要求。他指主席裁決時,會考慮如果日後會議提出有關質詢,會否失卻意義或減損效用,強調議題獲傳媒廣泛報道,或受公眾關注,不代表質詢有急切性。

秘書又指,梁君彥理解到,現時質詢安排未必可以讓議員迅速就極具公眾關注,但未達到「性質急切」條件的事件,要求政府回應,主席會請秘書處研究有何方法,讓議員能及時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時事事件質詢當局,更有效監察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