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修例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賣酒的建議。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全球十五至二十九歲年輕人中,飲酒是導致死亡的最大單一風險因素,不少中學生已開始飲酒,雖然零售業有守則訂明不可賣酒給十八歲以下人士,但成效一直令人關注,而目前未有法例禁止酒吧、零售點和網購平台等向未成年人士賣酒,因此有需要堵塞漏洞,進一步限制青少年接觸酒類。政府會和業界溝通,給予足夠時間準備,衛生署也會協助業界遵從新規定。

議員關注執行上的困難,前線人員難以識別消費者年齡及網上賣酒。衛生署表示,將來零售點將要展示警示,說明法例不准賣酒給未成年人士,有助應付不合作的消費者,又指網上賣酒時將須要求消費者申報年齡。對於應否為未成年人士買酒訂下罰則,衛生署反問如果六歲小朋友成功買酒,應該誰負責任,強調修例目的是要保護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