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舉行公聽會,討論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發表涉及兒童及精神受損人士性罪行的諮詢文件。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代表表示,認同將法定合法性交年齡「同意年齡」劃一,但指隨著社會發展,十六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行為並不罕見,加上只靠法律禁止亦未能起到任何作用,認為政府要展開定期研究,作為未來性教育及降低同意年齡的參考。
香港心理學會代表就指,認同將同意年齡劃一定在十六歲、不分性別及性取向,但指性罪行對不同年齡的人都造成嚴重傷害,因此不同意以受害人年齡去區分性罪行。有團體就指,本港有關性罪行的條例過時,但法改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至今只發表兩份有關的諮詢文件,認為進度緩慢,希望小組盡早向政府提交報告,加快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