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發表涉及兒童及精神受損人士性罪行的諮詢文件。有團體指,認同將法定合法性交年齡「同意年齡」劃一,但指隨著社會發展,十六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行為並不罕見,認為政府要展開定期研究,作為未來性教育及降低同意年齡的參考,又指目前本港的精神健康條例將精神紊亂及弱智混合處理,忽略當中複雜性。
有立法會議員就指,本港有關性罪行的條例過時,但法改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至今只發表兩份諮詢文件,認為進度緩慢,希望小組提供時間表。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駱浩成回應指,收集及分析公眾意見需時,難為剩下的兩份性罪行的諮詢文件定立推出的確實時間,但一定會盡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