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承認,將擬議範圍等加入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委員會文件,由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提出。委員會成員會計界梁繼昌表示,周浩鼎有極嚴重的角色衝突,四名泛民委員會去信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要求會議以公開形式進行,並要求周浩鼎辭去委員職務。民主黨尹兆堅批評梁振英說有權表達意見是偷換概念,比喻小偷不會教警察如何調查。民主黨林卓廷指,梁振英以往就事件都是公開發表意見,和今次透過委員秘密向委員會轉達意見不同,強調委員會不應被調查的對象指手劃腳調查方向,梁振英提出的修訂亦不是擴大調查範圍,而是制訂有利自己的方向,而梁振英表示立法會需要調查會議內容被披露是惡人先告狀。
林卓廷又表示周浩鼎涉嫌公職人員失當罪,亦失去公信力及誠信,不適合作為委員以至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