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發政府對公開籌款活動欠缺監管,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上,審計署長孫德基表示,法律改革委員會一三年底發表監察慈善機構活動的建議,但政府未有按照指引在一年內提交回應,三年來民政事務局仍在諮詢和協調政府內部意見。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表示,不會怠懈處理法改會建議,政府在法改會發表建議之後一個月已展開內部諮詢,但需要統籌九個相關政策局和部門,課題複雜,不應急就章,政府亦正研究在現行制度改善,包括加強政府網站的搜尋功能,並上載慈善機構的財務資料或網站連結,方便市民監察。
社署表示,會檢視目前的慈善活動參考指引,明年年中完成歸納初步意見;並會研究公開嚴重和重複違反許可證條件的慈善機構,以及為慈善籌款活動,設定行政開支上限。地政總署表示,會簡化程序,街站只要獲其他部門批准並發出牌照,就無必要再向地政總署申請。食環署就指,會在臨時小販牌照施加條件,要求持牌人妥善保存善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