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葉國謙回應立法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UGL事件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給梁振英修改文件一事。他認為,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調查事件真相,委員和梁振英的地位應該是平等,並非法官和疑犯的角色,委員要尊重被調查對象發表意見的權利。不過葉國謙認為,周浩鼎的處理方法不理想,與梁振英接觸後應公開交代清楚,梁振英若果有意見,亦可直接向委員會表達。

被問到周浩鼎是否需要辭去委員會的職務,葉國謙指委員會是由泛民要求成立,本身就有針對性,但最重要是會議屬公開,在陽光下進行,受到公眾監督。他又批評泛民委員違反保密協議,透露閉門討論內容,應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