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食物及衞生局長高永文表示,政府現時提出的草案,允許非血緣及婚姻關係,而和死者同住至少兩年的朋友,可以申索交還骨灰。政府參考其他的法例,不同意有議員提出將相關人士降低為同住一年, 指兩年的規定獲得法案委員會同意。他又說,相關人士申索骨灰的優先權,和親人的次序同等是不合適,如果死者父母或配偶,和相關人士同時提出申索,將會惹來大的爭議,現時的修正案已平衡相關人士及親人的期望。至於有議員認為將外地締結婚姻的同性伴侶,列入親屬當中,高永文指出,是旨在承認同性伴侶的身份,但在社會有大的爭議,亦應在合適的平台中討論。

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動議將表決的響鐘時間,由五分鐘改為一分鐘,但人民力量及經民聯梁美芬都表示反對,認為會令議員未能認真審視議案。最後動議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