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上復會,繼續審議《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政府提出修訂,建議和死者死前同住至少兩年的人士,即使沒有血緣或婚姻關係,也有權在骨灰龕場倒閉時,領取骨灰,意味死者的同性伴侶、異性同居者、結拜兄弟或金蘭姊妹,都可以領取骨灰,但領取骨灰的優先權比親屬低。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雖然已為同性伴侶打開方便之門,但認為並不足夠,要求同住人士也可優先領取骨灰。工黨張超雄就提出,要將海外締結的同性伴侶,列入條例中親屬的定義,讓同性伴侶能夠享有和其他親屬同等的權利。

民建聯李慧琼批評張超雄的修訂,是僭建親屬定義,在未經諮詢下引入這個極具爭議的課題是偷襲,極不妥當,不尊重立法公義。她又指,家庭關注組織並非「道德塔利班」,也非「恐同」,只是擔心一浪浪的行動,會破壞他們一直相信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