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星期三恢復二讀辯論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將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稅率,劃一為15%。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他提出四項修訂,其中三項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提出,包括將退稅機制的換樓法定時限由現時半年,延長至九個月或一年,以及豁免地產代理,代客戶繳付未繳清新印花稅的法律責任。至於另一項他提出的修訂,就建議只要稅務局長相信買家打算會按現有退稅機制,處置原有物業及申請退還差額,差額部分的稅款可先由銀行擔保取代,而毋須即時先繳付、後退還,被梁君彥裁定涉及公帑開支,要向行政長官尋求同意才可提出。

涂謹申表示,他的修訂並非減辣,還可以增加二手樓的供應,他批評政府的原草案無必要地大幅增加換樓人士的開支,而且目前樓價不斷飆升,換樓貨源不足,政府將退稅機制的換樓時限定為半年是過短。他又透露,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曾經游說他撤回修訂,但他會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