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早前立法會議員以色列參觀期間,自由黨鍾國斌及民主黨黃碧雲在行程結束後,繼續在當地旅遊,當中黃碧雲的丈夫亦有隨行。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姚思榮說,制度上和親人出外同行並不用申報,前提是不可以用公帑資助,而以他所知,黃碧雲的申報費用和其他人相同。姚思榮又說,立法會就議員個人提早或延遲行程無規定,但開支不應高於預算或影響整個行程。
不過姚思榮說,今次並非第一次發生類似事宜,現時並未收到有人就事件作投訴,不過隨着公眾對議員期望日高,議員應該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