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三年前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上訴庭改判其中十二人監禁八至十三個月。當時擔任財委會主席的吳亮星在本台節目說,作為會議主持人,應以公眾利益出發,認為經過數十小時會議,需要盡快就新界東北發展的財務安排表決。他不認為自己當時宣布表決,是示威者所講的「粗暴」,反指示威者倒果為因,當年每個星期五,都有數千人聚集在立法會外,並衝擊保安,才是粗暴行為,需要負上最大責任,認為市民應該歡迎法院的合理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