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在本台節目表示,希望召開特別會議,提出修改財委會的會議程序,提高議事效率,包括規定被驅逐離席的議員不能同日返回會議、取消議員提出休會議案的安排、不容許議員就縮短表決鐘聲辯論,以及限制每名議員只可臨時提出一項無約束力議案,甚至取消提出無約束力議案的安排。同時,他亦提出增加議員每輪發問的時間,希望令議員提問更有質素。陳健波表示,有議員反對他的建議,估計因為會令他們減少在鎂光燈下表演的機會,也令他們不能再用「花招」遮掩自己議事能力的不足。

對於三名學生領袖在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的刑期覆核案中被判囚,陳健波形容是悲劇,批評部分人給年輕人「犯法不犯罪」的印象,破壞法治基石。他又稱讚被判囚之一的羅冠聰,擔任議員時有禮貌,用心提問,並會尊重事實,認為他被人灌輸錯誤觀念,以為自己的抗爭行為不應受到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