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議員向立法會提交私人條例草案,禁止劏房或板間房業主,濫收租戶電費。工聯會表示,早前一項調查顯示,超過九成受訪的劏房租戶,繳交的電費較原本電價高,認為問題相當嚴重,對租戶不公,令基層家庭生活負擔百上加斤,因此建議修訂《電力條例》,規定任何人如果未經電力公司同意下,轉售電力,或以超出電力公司的收費,轉售電力,將屬於干犯嚴重罪行,須負上刑事責任。他們期望電力公司制訂同意轉售電力的條件,例如規定申請者必須證明單位無法安裝獨立電錶等。

工聯會指,會先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並同時尋求法律草擬專員發出證明書,之後如果獲立法會主席和行政長官同意,將可展開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