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回應,民主派議員將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搶先直接提交大會審議的做法,他表示,民主派的做法不符過往的做法,如同令議事規則委員會作廢,認為議員應該先交由委員會和內務委員會討論,再提交大會審議,因此大會主席有權不容許議員在大會提出討論。謝偉俊又指,民主派部分建議涉及增加公共開支,必須由政府提出,或議員經行政長官同意後才能提出。
民主派昨晚突然宣布,已經直接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決議案,提出修改議事規則的三十四項建議,包括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議員監誓、立法會主席須由地區直選議員擔任、兩會期間照常開會、增設手語為議會的法定語言等。民主派估計,下月十五日可以在大會討論,比建制派經議事規則委員會提出修訂,更早在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