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下午召開會議,主席陳健波將落實新推出的「主席指示」,減少議員就縮短表決鐘聲辯論的時間;他亦已決定下星期五舉行四小時會議,另設十分鐘休息時間,改變過去將會議分兩節進行的做法,意味會議期間如果有議員被逐,將不能同日返回會議室。

二十二名民主派議員就去信陳健波,指他濫用主席權力,違反程序公義,強行實施「主席指示」,要求在下午會議先討論如何處理相關程序。陳健波回應指,作出「主席指示」,屬於他的權力範圍之內,並不涉及修改議事規則或會議程序,亦和議事規則沒有衝突。另外,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亦向財委會提出,希望盡早動議修改會議程序,制止拉布,陳健波指,如果將議案列入議程,會安排特別會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