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上開會商討向四名因宣誓案被撤銷資格議員,追討薪津事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會後指,決定向四人追討二百七十萬至三百一十萬元不等。將會向四人發出要求退還款項通知,等待四星期回覆。
四名被撤銷議員資格人士,分別是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其中梁國雄和劉小麗已就案件提出上訴。另兩人的出缺議席,將會連同之前被撤銷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出缺議席,一同在明年三月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