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說,不能接受亦不會考慮議員朱凱廸,就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整體撥款機制,提出多項改革建議,包括將被視為具爭議的項目,分開表決。他認為,一旦修改有違設立現行整體撥款機制的原意,即使是修改機制亦應由政府提出,假如立法機關可以隨時改變對財政司使用基本工程撥款基金的授權,對基金的穩定性沒好處。

朱凱廸說,無意將整個基本工程整體撥款安排大幅度改變,亦否認藉此拉布,指抽起被視為具爭議的項目分開表決,有助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提高財委會效率。他又說,政府認為提出修改機制的權力也屬於權力,是對《基本法》的狹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