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指,立法會追討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的薪津做法合理,因為四人已被褫奪議員資格,理應不能領取議員薪津,假如認為知識產權被剝削,可以循法律途徑追討,或者要求立法會刪除他們擔任議員期間的發言紀錄,但根據立法會一向規矩,議員因為任何理由被取消資格都不會影響以往的投票結果。范徐麗泰指,四人不按規矩宣誓,要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不應將責任推到負責監誓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身上。

另外,梁君彥批准辯論,建制派要求降低全體委員會階段法定人數的議事規則修訂,而有關建議被質疑可能違基本法,范徐麗泰指批准辯論並不等於同意建議,有人在立法會宣揚自決亦同樣違反基本法,不應該持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