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前年十一月連同三名助理,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交替的企圖強行進入罪,各人早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先由梁頌恆作供。

辯方早前陳詞時,曾要求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指事發時人大並未釋法,梁頌恆及游蕙禎認為自己仍是議員身份,立法會保安無權阻撓他們進入會議室。控方則表示,由開案陳詞開始,都無講過兩人是議員身份,即使兩人當時是議員,被告的暴力行為都已構成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