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改會議程序的機制。多名民主派議員接連質疑主席陳健波的會議安排和裁決,到大約個半小時後才正式進入議程。財委會副主席田北辰提出,多項由秘書處作出的建議,包括提出會議程序修訂的議員,必須要在會議前至少十二天作出預告等,令相關程序和大會大致相同。
議會陣線朱凱廸提出現即休會的議案,批評建制派打算在無跨黨派的共識下,修改會議程序,削減立法會權力,形容是「自閹」,希望休會可以讓各方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