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上午在民主派離場抗議下,通過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的機制。有關機制由財委會副主席田北辰提出,建議要求修訂財委會《會議程序》議案的預告,需在審議前不少於十二天提出。會上先處理多項民主派就田北辰動議提出的修訂,民主黨、公民黨及專業議政等多名民主派議員,不滿草率表決,在會議中途離場抗議,最終民主派修訂全數被否決,田北辰的原議案獲得通過。
公民黨郭榮鏗指,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涉及違反基本法,指建制派草草提出修改會造成深遠影響,民主派將會繼續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