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調高普通法律援助計劃及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分別上調百份之四。普通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調高至超過三十萬元,至於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則上調至超過一百五十萬元。
各黨派議員普遍支持修訂,但有議員認為,今次只屬機械式的調整,批評現時法援制度的限額水平太低,未能滿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