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以八票贊成,七票反對,通過一項無約束力動議,批評平機會行政混亂,法律協助服務差,促請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平機會工作。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平機會以十二萬元月薪,聘用無法律、人權或反歧視背景的前衛生署副署長梁熾輝,擔任項目總經理,檢討處理投訴的程序,是因為梁熾輝和平機會主席陳章明相熟。陳章明表示,平機會有進行公開招聘,聘任工作由平機會的管治委員會監督,他本人亦避免參與評選工作,並不存在用人唯親。他又指,處理投訴程序的檢討,會由一名前高等法院法官進行,預料年中完成。
經民聯梁美芬批評平機會認為要急須進行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改革,忽視議題的爭議性,又指有教會學校感到受困擾,質疑可能違反基本法第141條保障宗教自由,陳章明就指任何人應有選擇自由,不應因為性取向而受到歧視,平機會並無干預學校的宗教和內政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