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的草案。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立法會通過草案,才能保障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依法順利落實,又指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相關決定,是根據內地法律,包括國家憲法而作出,在內地法制下,有關決定屬於法律。鄭若驊又表示,草案如果獲立法會通過,就會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份,如果有人就草案問題提出法律程序,香港的法院應該有權就司法管轄權的問題作出決定,但具體仍要視乎事件的性質。

鄭若驊表示,西九龍總站的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和基本法第十八條並無牴觸,因為內地口岸區的內地法律並非在全港適用,實施對象是高鐵乘客,並非所有香港人,而且實施機構是內地機構,並非香港機構在全港執行。鄭若驊指,市民可以自行選擇是否乘搭高鐵進入內地口岸區,一地兩檢的安排並沒有將內地法律,強加在所有香港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