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的草案。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民主黨涂謹申質疑基本法有哪個條文,容許香港立法會立法剔出香港的一部份。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立法程序最重要是檢視有否牴觸基本法,並非在基本法尋找條文去推行政策,正如基本法並無條文列明香港可以推行最低工資,但就有條文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有權自行制訂處理經濟民生的政策,而且一地兩檢要順利推行,亦需要先得到立法會通過草案。
對於公民黨郭榮鏗指,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有否牴觸基本法第十八條,即是除了列在附件三之外,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鄭若驊就指,如果要制訂法律限制法院的終審權,法律上有「均衡比例測試」的概念,當中有三個條件,包括立法是否有合理合法的目的、立法能否達到目的,以及是否沒有超越目的,她認為一地兩檢安排,符合這三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