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主派召集人莫乃光去信主席梁君彥,要求今日的會議在完成宣讀《財政預算案》後,繼續處理傳召律政司長鄭若驊,交代住所僭建事件的議案,原因是議案有時限性,如果今日的會議未能完成處理便會過期。

秘書處代表梁君彥回信指,按照一貫做法,財政司長在發表《財政預算案》後,當日的立法會便會休會,以便議員繼續跟進預算案的內容,今次亦不會偏離以往做法。信中解釋,莫乃光提出傳召官員動議的限期,並非法定期限,故可以留待日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