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推廣使用電動車,預算案提出繼續全數豁免電動商用車、電單車和機動三輪車的首次登記稅至2021年三月底。政府今日起又推出「一換一」計劃,讓合資格的車主銷毀舊私家車後購買電動車,將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上限二十五萬元,有關寬減安排同樣維持至2021年三月底。

環保署發言人說,「一換一」措施的目的,是希望減少路面上私家車增長,同時推動車主使用電動車。運輸署發言人則指,直至今年初,合資格參與計劃的私家車數目有十七萬架,而車主購入新的電動車後,並無轉讓限制;但買車時,就一定要選購純電動車,混能車並不包括在計劃內。發言人又說,車主必須在銷毀舊車後三個月內,購買新的電動車,才能獲較高稅額 豁免,舊車車齡必須為六年以上,車主登記擁有車輛最少三年。對於有聲音關注,低價電動車的續航能力低,運輸署發言人指,現時在本港出售的電動車,續航力已較以往高,若果充滿電,已經可以行走幾天。至於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發言人說,政府正就有關問題作全盤研究,建議車主購買電動車前,先計劃好充電和泊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