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民政事務局成立的檢討小組建議,按私人體育會對推動體育發展的貢獻,考慮會否在契約滿後,為私人體育會續約,續約時會徵收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規定私人體育會進一步對外開放體育設施。小組又建議,未來政府原則上應該不再考慮新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申請。政府今日起展開半年諮詢。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建議只是向私人體育會作出地價折讓,並不是真正增加體育會對社會的回饋,認為是為粉嶺高爾夫球場度身訂造,讓他們繼續佔用土地。民建聯劉國勳表示,政府收取三分之一地價,變相向私人體育會作出大約七成的地價補貼,但就只要求私人體育會將開放給公眾的設施增至整體的三成,並不合乎比例。他又估計,粉嶺高爾夫球場未來要繳付約四億元地價,質疑以此代價佔用170多公頃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