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辯論落實兩級制利得稅的條例草案。草案建議,企業首200萬元的利得稅稅率,降至8.25%,其後的利潤就繼續按16.5%徵稅。民建聯周浩鼎認為,如果企業純粹以炒賣樓宇作為業務,可以享有免稅優惠,未必符合政策原意。他又擔心大型企業透過架構重組,分拆公司,利用漏洞,享受較低稅率的優惠。

人民力量陳志全反對草案,批評政府反對全民派錢,但又推出兩級制利得稅,令不同規模的企業都可以享有稅率優惠,是雙重標準,有違理財哲學。他又指,世界多國都有意減低利得稅標準稅率,認為政府聲稱兩級制利得稅有助推廣香港成為首選投資地,是言過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