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公眾骨灰龕位的新配售安排。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謝凌潔貞說,在公眾骨灰龕位的新配售安排下,建議的新加放骨灰最初的安放期為20年,其後每10年續期一次,如再加放新的先人骨灰便可再多放20年。

謝凌潔貞又說,根據統計數字,後人於數十年後仍拜祭先人的數字愈來愈少,所以骨灰的安放年期屆滿後,沒有後人續期,便會移走骨灰,其後反問是否要世世代代的港人將可以興建房屋、醫院的土地,用以安放無人拜祭的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