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的無約束力議案。多名議員都質疑財政預算案提出,電動車「一換一」計劃的成效。航運交通界易志明表示,「一換一」計劃之下,舊車需要有6年車齡,車主要至少擁有舊車3年等,才可享受較高寬免額,條件太苛刻,他理解政府的目的,是要防止借機炒賣二手車,濫用公帑,但他認為仍有改良空間。專業議政莫乃光就指,當局在「一換一」計劃下,一個多月來只批准11宗個案,是非常少,批評計劃門檻過高,太多限制。

新民黨容海恩亦表示,車主要支付額外開支劏車,才能享受較高寬免額,計劃並不吸引,懷疑計劃能否取得預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