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回覆議員就財政預算案的提問時表示,花了171萬元律師費,處理6名議員宣誓風波的司法程序,另外亦花了60.6萬元,就議員宣誓的有效性,尋求外間法律意見。行管會又指,立法會亦花了5.7萬元,處理追討青年新政梁頌恒和游蕙禎薪津的司法程序,外間法律意見的費用就要38萬元。

行管會又指上年度財委會和轄下小組,一共用了27小時40分鐘處理休會待續議案,相當於753萬的營運開支,今個年度起至今年2月,就用上46分鐘,相當於17萬元開支。另外,行管會的答覆亦披露,上年度議員助理月薪最高達到73950元,最低是6000元,加薪幅度最高是93.4%,最低只有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