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暫緩修例加強規管遊樂船營運,並再與業界商討。提出動議的航運交通界易志明批評,政府要求日後新造遊樂船隻符合的圖則規定,業界難以執行,將影響造船業生存;公民黨譚文豪指,現時大量遊覽船從業員未有操作甚高頻無線電話的資格,擔心立例要求加裝有關設備,在人手上未能配合。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李頌恩表示,會同通訊局商討簡化考取操作通訊器材牌照程序,當局亦會再同業界商討了解訴求及憂慮。
海事處的建議包括要求超過24米的船隻,要符合水密性、穩定性及防火結構等不同範疇的新結構要求。現有船隻維持現時結構要求,但亦要將救生圈數量增至可載人數五成。當局又要求遊覽船如要載客,要先得海事處批准,以及按船隻大小增加無線電、雷達等通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