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審議任命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何熙怡,以及加拿大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麥嘉琳,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民建聯周浩鼎表示,有待委任的人士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認為會給人偏頗的觀感;謝偉俊就指,不能將法官司法能力和個人價值觀分開,認為香港在商業案件上可以和國際接軌,但如涉及憲制爭議,香港作為華人社會有自己的意見;何君堯和自由黨邵家輝都表示支持召開公聽會。行政署長蔡潔如就表示,不應該將任命過程政治化,指立法會早在2003年,已確立無經訊問的任命程序,而且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已經詳細研究人選,不應由立法會再重複過程,任何觀感上或實質上令人感到任命程序政治化的做法,都會影響司法獨立。司法機構政務處的代表亦反對召開公聽會,強調維護司法獨立十分重要,法官的任命應該只是根據專業和才能作出,認為召開公聽會將帶來政治化的高度風險。
過去審議委任司法人員的委員會,通常只有幾名議員組成,但今次建制派和民主派都積極加入,最終有32人。同類委員會通常只是召開一次會議,就交由大會表決,立法會過去亦未曾否決過法官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