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涉嫌搶走政府人員手機,被警方以涉嫌普通襲擊和不誠實使用電腦拘捕。經民聯梁美芬說,如果立法會通過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而警方向許智峯提出檢控的話,委員會將要討論是否等待法庭有裁決,才作出決定;基本法列明,如果議員行為不檢,而立法會有至少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議案,相關議員將失去議席。她又指,基本法另有條文指,如果議員被判監一個月以上,而立法會有至少三分之二在席議員支持解除職務的話,相關議員亦會喪失議席。

工聯會麥美娟明白市民希望警方接到報案後,可以迅速行動,但警方需要時間搜證和調查,因此她對警方到今天才拘捕許智峯表示理解,她又期望警方可以找出事實真相,還事主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