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成立「特別需要信託」,為殘疾、智障、患有精神病等人士的家長管理遺產,長遠照顧他們子女生活需要。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表示,社署正籌備在明年初之前成立專責辦公室研究具體細節,包括參加信託的門檻,會平衡管理成本和參加者承擔能力。
羅致光指,同類型信託在私人市場的管理費和門檻都很高,政府認為有需要為一些資產不太多的家長,提供可信賴的信託服務,但目前未決定信託的資產總值,會否在綜援的資產審查中計算,當局會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