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在去年12月修訂的幼稚園教育質素表現指標,不少議員批評教育局沒有同時訂立罰則,對違例幼稚園的阻嚇性不足。實政圓桌田北辰指,當局現時已經有明確指引,禁止幼稚園要求學童執筆寫字,但很多學校無視指引,依然可以通過質素評核,認為當局必須訂立具體罰則,甚至立法禁止學童被迫執筆和過度操練。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指,如果幼稚園違反指引,要求學童執筆寫字,當局會將情況在評核報告中列明,並上載至教育局網頁供家長參考,她又表示,幼稚園質素評核機制包含四個範疇,包括學校文化、學與教等,單憑功課數量就否定一間學校的整體質素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