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陳淑莊說,近日不少消息都指政府有意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沙中線紅磡站鋼筋被剪短事件,但她認為所謂的獨立委員會未必有權傳召持份者作供,例如現時研究巴士公司管治的委員會,並沒有法定的權力,等同「無牙老虎」,建議特首和行政會議,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具法定權力的調查委員會,以傳召政府、港鐵,乃至中科和泛迅等承建商的證人作供,如有關人士拒絕出席,可發出拘捕令或控以蔑視罪,亦可以保障證人和委員會成員免受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