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公務員加薪,由4.06%至4.51%,追溯至今年4月1日,每年開支99.02億元。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表示,有職方代表認為遞增薪額過高,降低了加薪幅度,但他指扣減遞增薪額自1989年已經應用,當年已取得職方支持,過去遞增薪額也有升有跌,認為最重要是按制度辦事,而且行政會議會考慮不同因素決定加薪幅度,認為已經有彈性。
對於工聯會郭偉強不滿今年加薪幅度,認為應加5%,批評扣減遞增薪額的做法,是懲罰年資較長的公務員,羅智光指,扣減遞增薪額是因為薪酬趨勢總指標包含了受調查私營機構的勞績獎賞和遞增薪額,做法有理據,局方一直有和職方探討改善做法,並會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