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和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發展項目的補償和安置安排。議員指在新安排下,雖然補償金額上限將會加倍至120萬元,但很少寮屋的面積符合要求,不少寮屋住戶的補償金額沒有實質增加;又要求當局考慮為橫洲發展項目搬村。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搬村並非可持續的安置方法,不能為橫洲村民搬村,強調香港土地不足,必須向高空發展,新安排下符合資格的長者,即使資產超出申請公屋上限,亦可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的安置屋邨。
黃偉綸又表示,正努力研究棕地作業現況,期望年底向立法會匯報結果,強調棕地作業有重要經濟價值,但未來難以1比1面積的土地重置棕地作業者。他指,當局在洪水橋發展會收回180公頃棕地,但重置土地是60公頃,認為棕地作業者要提高營運效率,相信最終會有作業者只領取賠償,不再繼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