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發表研究報告,指自願醫保計劃有助提升保險產品的質素和透明度,但規管機制只限於參加計劃的認可產品,對不符合規定的保單仍然欠缺規管,而且自願醫保未有納入高風險池的建議,保費據稱會較高,可能會削弱吸引力,認為要達致在3年內吸引150萬人參與自願醫保的目標,甚具挑戰,承保機構亦缺乏誘因接受高風險人士投保,高風險人士可能仍要留在公營醫療系統,有違改善醫療系統結構性失衡的政策目標。

另外,研究又指,雖然市民購買個人醫療保險的比例,十年內由20%飆升至34%,但只有五成七受保人會到私家醫院接受治療,可能是因為受保人認為保費透明度不足,支出預算欠明確,未能有效達致醫療系統的分流效果,2016年公營醫療系統一共要處理全港八成二的住院個案,負擔仍然相當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