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政府會否提早收回,為迪士尼樂園第二期發展預留的60公頃土地,用作發展房屋。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陳百里指,根據特區政府與迪士尼簽署的合約,該塊土地的短期用途只能用作休閒和娛樂,並不能夠興建房屋,政府亦無意改變相關契約條款。

民主黨尹兆堅指,如果政府有決心解決房屋問題,應該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要求暫時放寬租契的限制,興建過渡性房屋。議會陣線區諾軒建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搬遷至迪士尼樂園第二期發展用地,以配合娛樂用途,高球場原址則可以用作建屋。